付一押一是什么意思?
1、押一付一,是指頭次租房時需要付一個月的房租,并且額外付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押金在租期滿后退房時是會退還給租房者的。其實,現在我國各城市租房中出租方式是不一定的。下面小編選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城市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2、在北京租房的人也越來越多。北京租房子一般都為押一付三的方式。中介費一般為一個月的房租。比如說房租是每月2000元,那么你在租房子的時候需要支付三個月的房租,也就是6000元,還要支付一個月的押金2000元,除此之外還要支付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所以,如果是頭次租房的話是需要支付10000元的。
3、在上海都是各支付房租的百分之三十左右作為租房中介費。也有房東與中介商談后,將房租提高,以免去房東的中介費。不過一般都會有談價格的余地的。
4、廣州一般都是押一付三的形式,但也有特殊的情況。中介公司幫你找房,需要交中介費用,押一付一是一個月房錢作為中介費,其他是收取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十作為中介費用。
5、深圳租房通常為押二付一的形式中介費一般為一個月或半個月的租金,是由租房者支付的。但各區可能有所不同,雙方也可協商決定。

租房為什么要押一付一?
1、首先,咱們要明確,咱們租賃房屋給予押金是一種約束房客的行為。
2、在很多租房合同中都有明確規定,在簽訂合同后,需要繳納一個月租金作為押金,合同到期后,房東還回押金,但是如果租賃期非正常中止,或者實際租賃期短于一年,即罰沒押金。這是基于雙方協商的結果。合同履行期限未滿,單方提出解除合同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考慮到承租人處于弱勢
3、法律不應強人所難,使租賃合同成為束縛承租人自由的枷鎖。因此,在承租人一方具備正當事由,不需要再繼續承租房屋時,應當允許其解除合同。雖然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必須提前通知出租人,使出租人有所準備,能夠在合理期限內找尋新的承租人,避免因房屋閑置造成經濟損失。

租房交押金注意事項
1、租房合同中對于房屋情況一定要約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還存在一個共性問題,這就是雖然合同上說明某些情況下會扣掉違約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況下會歸還押金。
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懶,除了簡單的家具和電器的試用外,租客應該和房東或中介協商,列出所有的家具、電器狀況清單,有些如果有必要,還需要房東提供電器的購買發票,并通過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時的現狀,避免押金糾紛。
2、為避免糾紛,押金條款應詳細
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糾紛,雙方一般都會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這一項,以下是針對于租房押金的詳細說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與房東雙方約定,實際押金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
(2)房東為確保房屋及其家電不被非法轉賣,及水電費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東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會有相應的發票
。
(3)其中要尋找正規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國連鎖的那種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紹房主出面審查相關證件后簽訂租房合同,這樣更有利于保護自己的權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約定外,租客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房東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
3、房屋設施無毀損的話,押金應全額退還
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借口作為條件來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房租沒到期不想租了怎么辦
1、認真閱讀租房合同:房租沒有到期不想租了,首先就是要認真閱讀當時和房東簽訂的租房合同,看看有沒有違約金的一條約定,如果有的話,那自己就會損失一部分資金,就是自己交的房租剩余部分很難退回了,或不能全部退回,看違約金和剩余房租進行考慮。
2、違約金和剩余房租進行比較:房租沒有到期不想租了,自然自己的心里是想要把剩余房租要回來的,可如果租房合同中,有違約金的規定,那剩余房租自然是很難全部退回的,一般違約金相對較少,如果違約金大于剩余房租了,那自己就只能默認吧,誰讓自己違約了呢,不想要剩余房租,這樣就可以搬出,主動權在自己一方了。

3、保留好原始憑證,搜集好證據:房租沒有到期不想租了,如果剩余房租比較多,遠遠大于違約金,或者房租合同中沒有違約金的約定,那房東自然會有各種理由拒絕退還全部剩余房租的,這就要自己留好房租繳納票據,或者轉賬記錄等,這樣才能避免房東不承認,可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4、提前告知房東:房租沒有到期不想租了,是自己輸了理,可以提前把自己的想法告知房東,讓房東也早作打算,如果房東也是一個比較大方,不在乎租金的話,也許這個事情很容易解決,會主動把剩余房租退回給自己。

租房要知道什么
1、確認證件:租房子的時候有很多房源是中介介紹的,所以在你決定租房子的時候,一定要確認一下房子是否有房產證,有部分房子存在著產權不清晰的問題。
2、清查房內的物品和數量:在租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檢查一下屋內的設施,不能盲目簽下合同。尤其對于屋內比較昂貴的物品,提前一下要查看清楚,除此之外還要檢查一些必備品是否能正常使用,如若不能使用,要及時與房東進行溝通。
3、注意合同條款:在合同條款中查看里面是否有房東允許中介代辦租賃手續等條款,如果沒有這項條款,房東一旦發現中介轉租溢價等行為,就有權收回房屋,這樣的情況下租客與中介簽訂的合同,將失去法律效用。
4、洽談維修費:在租房過程中,難免有些物品會損壞,比如水龍頭,燈泡之類的。租客一定要切記與中介或房東洽談好這方面的事宜。否則出現了破損,就有可能讓租客自己買單。

5、看清附帶費用:租客在租房的時候一定要詢問清楚,一些附加費用,例如水電費一類的費用,是由誰負責,還要要求出租人提供單據證明此房子,目前沒有賬單未結算。房屋的租金若是已經很高,再讓租客承擔額外的費用的話,實在是不合理。
押一付一和押一付三的區別
支付的房租月數和金額不同。
押一付三:交4個月房租,住3個月后,再交3個月房租,以后都是3月交,多的一月租金是押金。
押一付一:交2個月房租,住1個月后,再交1個月房租,以后也是1月交,多的一個月租金是押金。

租房的陷阱哪些
陷阱一:
實踐中,房租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租客簽約時處于談判地位時,強烈建議在合同中將實際中的“押金”定為“履約定金”并保留收據,這將對租客有利。押金只能約束租客,但定金則能約束雙方,租客碰到房東不維修、單方漲租等毀約行為,是有權依據法律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陷阱二:
如果租客處于談判的劣勢地位,房東不同意約定“履約定金”,則應要求房東簽字確認退還押金的條件,條件應該精確和大的客觀可量化,防止房東含糊理由在合同期滿后扣除押金;此外,切記保留押金收據。
陷阱三:
切勿輕易放棄“合同起草”的主動權!合同十分重要,盡可能爭取用自己版本的合同再雙方協議進行修改,這樣才能更好地的維護租戶利益。

陷阱四:
合同中約定雙方通訊地址和銀行賬號,防止房東拒絕收租反義租客不交租為由解除合同。房東轉賬支付應保留轉賬憑據,現金支付應要求房東寫收條注明金額、日期、用于繳納何月租金等。
陷阱五:
合同要當面簽署,防止“左手簽”,并加簽騎縫簽字;還應要求房東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供租客留底(基于公平,租客也可給房東留底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租期滿了還想租可以嗎?
可以的,只要房東沒異議,你們之間就還是原來的租賃關系。
只是租期成為了“不定期”,同樣適用上面提到的不定期租賃,就是:你和房東都隨時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如果想繼續長期租房,作為租客的你最好還是再和房東續簽一份書面合同為好,圖個安心。
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